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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谷花茶
春风得意楼所在的百花街是信安县上最阔气的地方,文人雅客也多好聚集,过了日月胡同,人声渐沸,车马参差,食肆酒舍,鳞次栉比,比起他们寒酸得令人落泪的城西来,这里才是真正的富贵地。
整条街上,就属春风得意楼最是气派,大大的金红匾额挂在头上,上头是照着前朝状元的笔迹雕刻的“春风得意”四个大字,涂着鲜亮的泥金。
几名小厮在门前迎客,其中一个瞧见余锦年二人,便带着笑迎了过来。
他们这些伺候人的向来是看碟下菜,最近余锦年惹了少东家不快,搁在寻常,少东家早该叫人将他赶打出去了,这几日却只是闹闹别扭,什么吩咐都没有,连请帖竟都照常派了——小厮脑瓜子精光,心想,看来这余小老板颇得少东家的青睐,张嘴奉承道:“还道余老板不来了呢,您快走着,里头早个时辰就热闹起来了,有新上的谷花茶,香得很哪,给您来一壶!”
谷花茶乃是普洱茶的一种,滇地过了雨季的四水茶即是,时值旱谷遍山,金撒满地,映着晴朗清爽的阳光,嫩茶尖儿上白毫轻轻,素手掐来,沸汤盈盏。比之打春的第一抔头茶来说滋味稍清浅了那么一些,却也是香气纯正雅淡,不烈不疾,徐徐地似空谷扬来的清风。
春风得意楼里奏着泠泠丝竹,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原是藏在了一面六扇四季花鸟屏风后头,各个儿都是娇嫩的小伶女,膝上抱着阮、月与琵琶,清清吟吟地唱。
今日的摆设也与前几日大不相同,若说往日里春风得意楼是最张扬而世俗的酒楼,那今日的春风得意楼则是最素致的雅舍茶肆,堂里有高桌也有坐榻,是区别彰显身份的,稍有些头脸的都绕坐在二楼临窗坐榻上,簇着几方小矮几,倚街赏景,持茶吟诗,剩下些身份不那么重基本是来凑人头的酸苦文人,便三三两两围着楼下高桌,抒发着自己不得志的抑郁。
他们二人甫一进门,就有数道目光黏了过来,看的不是余锦年,是跟在他身后的季鸿。
文人圈子小,都是些自命清高的主儿,捏着一张不愿巴结权贵的脸,却怀着一颗肆意八卦的心——信安县没出过季鸿这样的人物,不是他们任何一个圈子里的,且不论此人才气如何,仅这通身的气韵,就已盖过了满楼风采。
可是寻摸了一圈,也没人认得季鸿是何方人物。
眼见季鸿扒不出什么来,这才轮的上扒一扒旁边那个显得无足轻重的余锦年。
有人认出他来:“那不是前儿个杨家请的小大夫么?”
许是在季鸿身旁,连带着余锦年也沾染上了点儿贵气,旁人看了几眼,随声附和着笑道:“哎,可不是么,还真有些神医的气质,像是仙头上下来的小童子。”
余锦年才昂了昂头,挥开季鸿写给他的素扇,就听他们又饮茶相笑:“那旁边儿那个就是真正的仙人了。”
“……”果然是标准结局,和季鸿比起来,他可不就是人家座下的善财童子了么,就刚才眼瘸看出来的那点仙气儿,还是季鸿漏出来匀给他的。
那小厮将他们领到楼上一角,同样有扇素纱屏风遮挡,衬得屏风两侧隐隐绰绰,还能斜斜看见那些拨弦的小女伶的粉嫩裙摆。矮几四四方方,摞设两本应景的闲书,摆着一套藕荷色雪花釉茶盏,一只竹叶香插,几面儿上铺着一张素净的桌套儿,垂着四面流苏。
余锦年见是矮几,头登时发疼,他羡慕地望着高桌上的人,等再一回神,季鸿已经端正地“坐”下了,鞋子整齐地褪在矮踏上。或者说这不应该叫“坐”,该叫跪才是——膝盖压在腿下,臀尖抵着足跟,前后衣片铺得齐整顺滑,胸背笔挺,傲而不骄,让季鸿看起来像是一盆新栽的小青松。
小厮给他们找了这么个地儿,许是有抬举他们的意思,可余锦年却受不住这片孝敬,压着腿坐了没个三两片刻,就浑身不自在极了,扭得似一株缠枝花。
季鸿撩了他一眼:“腰上生了虫?”
余锦年哪里挨过这样的罪,让他这样端正跪坐着,还不如叫他去后厨洗碗,故而听见季鸿这样笑话他,连台阶也不愿意顺着去下了,扭得愈加厉害,愁眉苦脸道:“是生虫了,好大的虫!你摸摸看,腿都给它咬断了!”
他是自嘲,季鸿却真的伸手来摸,在他腰肢上胡乱抓了一把,道:“确实是虫,叫人来打一顿就好了。”
“……”余锦年一阵无语,赌气将他手挥下去,面前有个淡若清风、雅如玉兰的季鸿,他怎么好给对方丢人,于是又耸耸肩膀,竭力挺直了。
季鸿抿嘴一笑,瞧他哪里是坐,分明是在受罚,说道:“罢了,随意些坐,莫别坏了腿。”
听见这话,就像是得了大赦,余锦年笑笑地将腿从身子底下伸出来,一只盘着,一只搭在坐榻边沿。小厮端着新烹的谷花普洱茶,并两碟甜口小点心上来,见余锦年似个乡野村夫似的搭坐着,脸上不自觉流出了一丝嫌弃,不过他才生出这样的念头,就见旁边贵公子模样的男人用指尖点了点桌面,冷淡地将手掌向外一翻。
这样的手势小厮见多了,这是客家不满,叫他下去,不用再来伺候。这样一拂一挥的手势是透着些贵家傲气的,他因不清楚季鸿的身份,立时很是不安,弓着腰惶惶恐恐连退几步,赔着笑脸绕出那扇屏风,再不敢上来多嘴了。
余锦年正挨个吃尝着点心,仿佛是在查验成果,谋一事、尽一责,哪种酥皮太散,哪种馅料太甜,他都一一在心中记着,好带回交代给后厨,过会儿盘腿坐累了,他径直伸开双脚,穿过矮几底下,直蹬到季鸿那边去。
季鸿本也对这样所谓的文士集会没有兴趣,只是单纯陪少年来坐坐,于是闹中取静地翻书看,是两本能叫余锦年枯燥得睡过去的先贤子集,心中便不由想起少年背书时的认真表情,总之是手下翻着书,其实也并没有看进去。
正出神,忽感到衣摆底下探进来个活物,他吓了一跳,伸手去探,竟是一只瘦瘦的脚背,裹着薄软一层布织白袜。
余锦年只是找个地儿舒畅舒畅腿,此时脚面突然被人握住,也是惊了一瞬,他下意识回头望了一眼,见无人注意到他们二人才稍稍放下心来,却仍是心中悸悸,怕被人瞧见,试图将脚往回抽,虚声道:“你……注意些……”他本想说些更严格的话,到了嘴边儿却打了结,说出来反倒像是句无关紧要的埋怨。
“喂——!”余锦年想叫他,却忽地僵呆住了。
原覆在脚背上的手慢慢往下挪了一点,拿捏住了他脚踝两侧突出的圆圆小骨。他没动,因为觉得痒,不是蚊子叮咬那样明痒,而是隐隐地发麻,沿着骨头往上窜那样子。
他想起前世接过一个年轻的女病人,是腰痛来的,他很寻常地提出需要做触诊排查,那病人不好意思地请他轻一点,直言是腰部敏感,旁人碰不得,一碰就紧张发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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