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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静心池边上的无脚鸟(第1页)

第一节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小池塘的秘密——我管它叫做“静心池”。那时候,爸爸妈妈已经病弱,玛格丽特瘫痪快一年了。我照顾着他们,也兼顾着自己的一点小爱好,每天忙忙碌碌的,偶有空闲就来到静心池发呆。

都以为我是个幸运儿,所有人!上天恩赐的美貌,过人的聪慧机敏,还顺利得到了别人千难万难也得不到的东西。按照世俗的评判标准,我无疑是成功的。可我在意的并不是这些。我在意的东西就像手里的一掊沙土,越是想攥紧它,它流失得越是快。也许老天是公平的,它让我出众,也让我生来彷徨,心灵注定在孤寂中漂泊,就像一只无脚之鸟,一生只能不停飞翔,累了就睡在风里,直到死亡来临……对家的思念,变成身体里一种不可触碰的疼痛,日日加重着。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忧虑,仿佛眼前的世界随时可能消失的忧虑,就像野兽一样将我用力撕扯。

终于有一天,翅膀倦了,乏了,我选择落地,像一只普通的,有脚的鸟。我回到趣灵村,

头也不回。

起初爸妈是抗拒的,一想到女儿为了照顾自己放弃了前程放弃了一切就心痛不已。然而

他们终究拗不过女儿,慢慢地接收了现实。

村子里也有过不少闲言碎语,很快也像一阵风一样刮过山里,消失得干干净净。我本来就是个出了名的毛栗子,村民们已经见怪不怪。

只有哥哥断然反对,绝决的态度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个我曾经熟悉的喜欢鲍勃·迪伦,抱着吉他哼唱民谣——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条路,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意气风发的少年,已经一去不返。他偶尔回趣灵村看望爸妈,和我少有话说,每次略坐坐就走了。他甚至阻止我去看清甜。清甜参加了一个课外辅导班,已经上课去了,很晚才回家。真不凑巧,清甜和同学去外地旅游了,生日礼物我替你转交给她……诸如此类的,他总有各种理由敷衍我,生怕我会给清甜灌输“有毒”的思想,让她变得跟我一样——奇怪而颓丧,他认为的。我已不再是他的骄傲,而是一个失败的范例,我身上携带的病毒比真正的病毒可怕百倍,无药可医。

我一笑了之,并不介意,只是从此不再登门。他要支撑起一个家,还要追求自己的梦想,很不容易了。虽然很想再见到清甜,但我并不担心。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骨子里的某些东西和我如此相像,简直就是我的翻版。总有一天,她会醒来。

我回到趣灵村,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我自己。

不久后薰依也回来了,和戴维一起,带着两个可爱的小天使。然后是阿木。再后来,又有了龙,我的流浪者。疼痛消失了,还有那只撕扯我内心的小野兽,我变得心平气和,满足而快乐。我似乎比以往更加忙碌,乐此不疲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偶有空闲就来到静心池,惬意地发呆。那塘池水宁静而澄澈,像极我此时的心情。

初夏的季节,池塘周围的草地上,到处是撑开小伞又像白色灯笼的蒲公英。南风拂过院子的时候,蒲公英的小伞随风轻盈飘浮在空中。我想起过去,那时爸妈还年轻健壮,哥哥和我正在无忧无虑地渡过年少时光,不禁随兴编成一首歌轻轻唱起:

海棠花谢了,蔷薇花绽放。你是最后的独角兽,思念带你回到故乡。

山樱桃落了,玫瑰果芳香。尽情采摘生命之华,留住美好浆果时光。

雾霾消散尽,天空宝石蓝。心中再无一丝尘埃,蒲公英带你去远方。

无数的,似乎全世界的蒲公英应声汇聚起来,涌向池塘,簇拥着我回到过去……难道是我的诚意终于感动了上天?

我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着魔一样频繁回到过去,在那个夏天。越近的过去越容易到达,越远则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在路上,一天之内剩余的时间就显得短暂而珍贵。一天又一天地,我花了太多的时间穿梭于往事与现实之间,然而我的生活并未发生多大的改变。我永远无法介入其中,就像坐在影厅角落拿着一桶爆米花的普通观众,反反复复不停观看同一部电影,一部永远没有续集的电影。电影里的角色从来感觉不到观众的存在。而观众只是观众,不是编剧,导演,他们无法主宰剧情,也无法更改已经发生的一切。错过的昨天成了水中花镜中月,今日的晨光和晚霞又已从指缝中无声息地溜走。一无所获,徒留两手空空。

惭惭地,眼前的影像竟带上了时光流逝的印记,一天天变得发黄褪色。越是久远的岁月越明显,不但发黄褪色,甚至只剩下黑与白,黑白两色又变得斑驳剥落模糊暗淡,最后磨灭殆尽,似乎那些曾经熟悉的人并不存在,曾经熟悉的故事也从未发生。就像那句诗——天空中没有一丝痕迹,而鸟已经飞过——我想留住那些过往的经历,那些珍贵的回忆,却像挽留住寒风乍起时南飞的大雁,阻止春天溯洄上游产卵的鱼群……力不能及!

慢慢地我明白过来,那只是个普通的小池塘,它已经在这里存在了几个世纪,一直默默无闻。小池塘没有秘密,秘密是……

从小大人们就告诉我,女巫只会出现在很久很久以前的童话故事里。其实女巫一直都在,而且就生活在普通人中间。只不过变换了身份,衣着外表,变换了你认为自己熟悉的关于女巫的一切,甚至性别。表面上她们与普通人无异,身体里仍然拥有强大的魔法和神力。然而她们宁愿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将魔法挥霍于日常细碎琐事并把它变幻得奇趣多彩,也不愿用法力轻易获得金钱与权力。

还有一些女巫,并不清楚自己的真实身份,就像珍珠湮没于沙土,迷失在普通人中间碌碌不为。直到有一天突然顿悟。

是的,清甜,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巫。念几句咒语就打通一条时空隧道连接起过去与未来。只是我不会瞬间移动,幻影移行,也不会和别人交换身体。虽然可以穿越时空,法力也极为有限,仅能让我回到过去以及自己想去的某个时段——不能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一觉过后就会回到现实世界。更别提去未来走走看看。而且,只有在蒲公英结出果实,种子飘飞的季节才能实现。那是凯莉花园最美的一段时间。

过去总是让人怀念,但如影随行的还是忧伤——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没在凯莉花园留下一本书!呵呵,因为我不需要它们了。薰依是我最好的朋友,只有她知道这其中的原因。

我从小最爱看书。不过哥哥说的有些夸张了,没人能把大学图书馆的藏书全部看完,也没有必要看完的。我那么爱书,还把所有的零花钱,奖学金都换成了书。老师们异口同声都说开卷有益,那时我是个听话的孩子,自然来者不拒,博闻强记。但这种情况持续到我留学之后就完全改变了。在国外,书上同样的话题,观点却与从前大不相同。以前书上说是错的,现在变成了对了,以前说对的,现在变成了错的。到底是对是错,我疑惑了很久,脑子里随时有两股势力在殊死博斗。

后来我才慢慢明白过来。真相就像一部烧脑的外文电影,为它做翻译的人有因为能力不济无意错译的,也有因为别有用心故意扭曲的,不明就里的观众以为自己看明白了,其实离真相的距离更遥远了。也许真相并无对错,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曲解,无论是无意,无是故意。

有时候“选择”的确比“努力”更重要。耗费心力不加选择地杂学旁收,不但浪费了宝贵时间,还会在脑子里堆积大量无用的垃圾,真正有用的东西却无处安放。不如有目的地吸取适合自己的那一部分知识来强大能力,吸取适合自己的思想来塑造一个独特的自我。等到可以独立创造的时候,就果断地把那些书通通抛弃掉——它们已经变成一种束缚自由想象的枷琐。我们要做书的主人,而不是它的奴仆。

不记得谁说过,知识是另一种障碍。在教室和图书馆里诞生的多是学术,而不是天才的创作。天才的创作,诞生于左岸的那些咖啡馆里,瓦尔登边附近的简陋小木屋里,阿尔勒金色耀眼的向日葵花田和泛着梵高蓝的星空下……

可是,就算你扔掉了烧光了送走了所有的纸版藏书,可是网上多的是电子图书——你不会从来不上网吧!

你说得没错。我可以没有书,但不可以没有谷歌这样的搜索神器。它就像仙女教母手中点石成金的魔法权杖,或者白雪公主城堡里的神奇魔镜,能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除了不能告诉你——长大后的样子有多美,未来生活的境况有多惬意无忧,未来的丈夫是不是像十七爷果郡王那样英俊深情而且多金,孩子是不是长得像tfboys中的易烊千玺……

书读多了,你有可能变成知识的奴仆,而谷歌这样的神器,却会让你变成知识的主人。

只有三本书让我无法割舍。是的,就是那三本了。我把它们送给了清甜,薰依……所有我爱的人。《夏洛特的网》带给我平和的心境,宁静的笑容,和最平凡简单的快乐。我是只小猪,我很了不起。《小王子》让我记住夕阳下小王子和小狐狸并肩坐着的,无限伤感又意味深长的背影。至于《爱德华的奇妙旅行》,哦,那种迷恋来自偶像的力量——你懂的啊!

如果你是一个女巫,你宁愿变成一棵树,一朵花,一只飞鸟,还是,一只蹦蹦跳跳脑袋空空的小兔子……

第二节

薰依有些惊讶地接过果酱,却并没有多问什么。

我就说嘛,凯莉的园子里什么都有。

看着她一贯镇定自若的笑容,我不禁想起以前的小伙伴露露,丽莲她们,遇到这种事情,肯定疯狂地刨根问底,咋呼得全世界都能听见了吧。

壮汉的美人夫郎[美食]  无限捡尸人  女神的终极保镖  乌托邦测谎侦探  交锋  听风人走了我在等你  万人迷在贵族学院扮演路人甲  互粉的影后以为我暗恋她  前夫哥非要和我炒CP!  深夜猫舍  变成僵尸后我被上交了  五个大佬争着当我哥哥  还我和平日常啊  女尊之卿爱  荣华贵女  史家缔造系统  丘丘人哥谭原魔崛起计划[综英美]  回到古代当咸鱼  成为你的歌声  贵妃今天又被弹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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