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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的光朦胧如纱,拢着程如珩,只见他轻笑一声,手在脸上触了触。
向楠今晚真的睡不着了。
她亟需和人分享她的激动和快乐,不敢打扰程如珩,只好骚扰好闺蜜周悦然。
向楠恨不能用洋洋洒洒一篇小作文把今晚的事告诉她,她刚打了几个字,手机就从手里脱落,砸到脸上。
什么粉红泡泡都没了,疼得她“嗷嗷”叫唤。
她给周悦然发了一句:在的话,速call。
没两分钟,周悦然就打语音过来。
向楠说完前情提要后,问:“你知道他怎么回答吗?”
周悦然大胆猜测,小心求证:“看你这么激动,他说‘我也喜欢你’?还是,‘我们交往吧’?”
“no,他才不是这么随便的人呢。”
其实,说起来,也就是很简单的一段话,没有暧昧,只是理智——
“既然你这么肯定,我想,我们可以以交往为前提,试着接触一段时间。”
第30章第三十阵风
◎程老师,谈恋爱绝对比你那些书有意思。◎
关于共情能力,准确地说,应该这么表达:程如珩是个慢热的人。
他能够轻易地感受并且理解一段感情,但当他自己试图建立这种感情,则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识数年,才成为朋友,帮她照顾猫咪。
也有若干年都无法变得亲密无间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够和人谈笑自如,可退出社交场,回到独处时,他会感到更舒适。所以他爱看书,那是全然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
这应当是,作为成年人,为自己戴上的面纱。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和跟导师做课题,和给学生上课,和与同事交流,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进入恋爱关系,不该是件轻浮随意的事。
程如珩以为,只让女生主动,而不给予回应,不是男人所为,那么,给彼此一段接触了解的时间,或长或短,看能否维系,再确定是否要继续。
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处理方式。
那天之后,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程如珩结束那场交流讲座。
与会者多是祁州的学者抑或大学教授,都是名声斐然之人,他混在里面,难免有些鱼目混珠了。
来之前,程如珩心有顾虑。
知识分子吵起来,场面不比街头泼妇骂街、地痞流氓吵嚷来的小,程如珩不会骂架,遇到这样的事,只能退避三舍。
所幸,这是一场交流,而非辩论,即便有人起争执,也算不得唇枪舌战。
向楠约他吃关东煮,还强调说:“不算约会,只是普通的见面。”
末了,还征询他的意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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