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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一身石青摹本缎袄裤,系一条湖绿腰带,背后衬托着大红帷幔,显得身段极其伶俐。其实她的背有点驼,胸前勒着小紧身,只见心口头微微坟起一块。她立在舞台的一角,全身都在阴影里,惟有一线阳光从上面射下来。像个惺忪随便的sopotlight,不端不正恰恰照在她肚腹上。她一手叉腰一手翘着兰花手指,点住空中,一句句唱出来。绍兴戏里不论男女老少,一开口都是同一个腔调,在我看来也很应当。譬如珍。奥斯顿的小说,万一要是要编成歌剧,我想如果用一个唱腔到底,一定可以有一种特殊的效果,用来表现十八世纪的英国乡村,那平静狭小的社会,里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说起来莫不头头是道,可是永远是那一套。绍兴戏的社会是中国农村,可是不断的有家里人出去经商,赶考,做官,做师爷,“赚铜板”回来。绍兴戏的歌声永远是一个少妇的声音,江南那一带的女人常有这种样的:白油油的阔面颊,虽有满脸横肉的趋势,人还是老实人;那一双漆黑的小眼睛,略有点蝌蚪式,倒挂着,腰起人来却又很大胆,手上戴着金戒指金镯子,身上胖胖的像布店里整匹的白布,闻着也有新布的气味。生在从前,尤其在戏文里,她大概很守妇道的,若在现在的上海杭州,她也可以在游艺场里结识个把男朋友,背夫卷逃,报上登出“警告逃妻汤玉珍”的小广告,限她三日内回家。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形下,她都理直气壮,仿佛放开喉咙就可以唱上这么一段。板扎的拍子,末了拖上个慢悠悠的“嗳——嗳——嗳!”虽是余波,也绝不耍弄花巧,照样直着喉咙,唱完为止。那女人的声音,对于心慌意乱的现代人是一粒定心丸,所以现在从都市到农村,处处风行着,那歌声肉哚哚地简直可以用手扪上去。这时代的恐怖,仿佛看一张恐怖电影,观众在黑暗中牢牢握住这女人的手,使自己安心。
而绍兴戏在这个地方演出,因为是它的本乡,仿佛是一个破败的大家庭里,难得有一个发财衣锦荣归的儿子,于欢喜中另有一种凄然。我坐在前排,后面是长板凳,前面却是一张张的太师椅与红木炕床,坐在上面使人受宠若惊。我禁不住时时刻刻要注意到台上的阳光,那巨大的光筒,里面一蓬蓬浮着淡蓝色的灰尘——是一种听头装的日光,打开了放射下来,如梦如烟。我再也说不清楚,戏台上照着点真的太阳,怎么会有这样的一种凄哀。艺术与现实之间有一块地方叠印着,变得恍惚起来;好像拿着根洋火在阳光里燃烧,悠悠忽忽的,看不大见那淡橙黄的火光,但是可以更分明地觉得自己的手,在阳光中也是一件暂时的东西台上那丫环唱了一会,手托茶盘,以分花拂柳的姿势穿房入户,跨过无数的门槛,来到书房里,向表少爷一鞠躬下去,将茶盘高举齐眉。这出戏里她屡次献茶,公子小姐们总现出极度倦怠的脸色,淡淡说一句:“罢了,放在台上。”表示不稀罕。丫环来回奔走了两次,其间想必有许多外交辞令,我听不懂也罢。但见当天晚上公子便潜入绣房。
小姐似乎并没有晓得他要来,且忙着在灯下绣鸳鸯,慢条斯理的先搓起线来,跷起一只腿,把无形的丝线绕在绣花鞋尖,两只手做工繁重。她坐的一张椅子不过是乡下普通的暗红滚椅子,椅背上的一根横木两头翘起,如同飞檐,倒很有古意。她正坐太阳里,侧着脸,曝露着一大片浅粉色的腮颔,那柔艳使人想起画锦里的鸭蛋粉,装在描金网纹红纸盒里的。只要身为中国人,大约总想去闻闻她的。她耳朵上戴着个时式的独粒头假金刚钻坠子,时而大大地一亮,那静静的恒古的阳光也像是哽咽了一下。观众此刻是用隐身在黑影里的小生的眼光来偷觑着,爱恋着她的。她这时候也忽然变得天真可爱起来了,一心一意就只想绣一对鸳鸯,送给他。
小生是俊秀的广东式枣核脸,满脸的疙瘩相,倒竖着一字长眉胭脂几乎把整个的面庞都红遍了。他看上去没那女孩子成熟,可是无论是谁先起意的,这时候他显得十分情急而又慌张。躲在她后面向她左端相,右端相,忍不住笑嘻嘻;待要蹑脚掩上去一把抱住,却又不敢。最后到底鼓起了勇气把两只手放在她肩上虚虚的一笼,她早已吓得跳了起来,一看原来是表兄,连忙客气地让坐,大方地对谈。古时候中国男女间的社交,没有便罢,难得有的时候,原来也很像样。中国原是个不可测的国度。小生一时被礼貌拘住了,也只得装着好像表兄妹深夜相对是最普通的事。后来渐渐地言不及义起来,两人站在台前,只管把蝴蝶与花与双飞鸟左一比右一比。公子一句话逼过来,小姐又一句话宕开去。观众对于文艺腔的调情不感兴趣,渐渐喷有烦言。公子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便脸红红地把他领圈里插着的一把摺扇抽出来,含笑在小姐臂上轻轻打一下。小姐慌忙把衫袖上掸两弹,白了他一眼。
许久,只是相持不下。
我注意到那绣着“乐怡剧团”横额的三幅大红幔子,正中的一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撤掉了,露出祠堂里原有的陈设;里面黑洞洞的,却供着孙中山遗像,两边挂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那两句话在这意想不到的地方看到,分外眼明。我从来没知道是这样伟大的话。隔着台前的黄龙似地扭着的两个人,我望着那副对联,虽然我是连感慨的资格都没有的,还是一阵心酸,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那布景拆下来原来是用它代表床帐。戏台上打杂的两手执着两边的竹竿,撑开的绣花幌子,在一旁伺候着。但看两人调情到热烈之际,那不怀好意的床帐便涌上前来。看样子又像是不成功了,那张床便又悄然退了下去。我在台下惊讶万分——如果用在现代戏剧里,岂不是最大胆的象征手法。
一唱一和,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男人终于动手来拉了。
女人便在锣鼓声中绕着台飞跑,一个逃,一个追,花枝招展。
观众到此方才精神一振。那女孩子起初似乎是很前进,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却也出她意料之外。她逃命似的,但终于被捉住。她心生一计,叫道:“嗳呀,有人来了!”哄他回过头去,把灯一口吹灭了,挣脱身跑到房间外面,一直跑到母亲跟前,急得话也说不出,抖作一团。老夫人偏又糊涂得紧,只是闲闲坐着摇着扇子,问:“什么事?”小姐吞吞吐吐半晌,和母亲附耳说了一句隐语,她母亲便用扇子敲了她一下,嗔道:“你这丫头!表哥问你要什么东西,还不给他就是了!”把她当个不懂礼貌的小孩子。她走出房门,芳心无主,彷徨了一会;顿时就像个涂脂抹粉穿红着绿的胖孩子。掌灯回到自己房里,表兄却已经不在那里了,她倒是一喜,连忙将灯台放在地下,且去关门,上闩。一道一道的门都闩上了,表兄原来是躲在房里,突然跳了出来。她吃了一吓,拍拍胸脯,白了他一眼,但随即一笑接着一笑,不尽的眼波向他流过去。两人重新又站到原来的地位,酬唱起来。在这期间,那张床自又出现了,在左近一耸一耸的只是徘徊不去。
末了,小生并不是用强,而是提出了一宗有力的理由——我非常想晓得是什么理由——小姐先还扬着脸唱着:“又好气来,又好笑”。经他一席话后便愁眉深锁起来,唱道:“左也难来,右又难”显然是已经松了口气。不一会,他便挽着她同入罗帐。她背后脖子根上有一块肉肥敦敦的;一绺子细长的假发沿着背脊垂下来,那一条曲线可是不大好看。
小生只把她的脖子一勾,两人并排,同时把腰一弯,头一低,便钻到帐子里去了。那可笑的一刹那很明显地表示她们是两个女孩子。
老夫人这时候却又醒悟过来,觉得有些蹊跷,独自前来察看。敲敲门,叫“阿囡开门!”小姐颤声叫母亲等一等。老夫人道:“‘母亲’就‘母亲’,怎么你‘母母母母母’的——要谋杀我呀?”小姐不得已开了门放老夫人进来,自己却坚决地向床前一站,扛着肩膀守住帐门,反手抓着帐子。老夫人查问起来,她只说:“看不得的!”老夫人一定要看,她竟和母亲扭打,被母亲推了一跤,她立刻爬起身来,又去死守着帐门;挣扎着,又是一跤掼得老远。母亲揭开帐子,小生在里面顺势一个跌扑,跪在老夫人跟前,衣褶飘起来搭在头上盖住了脸。老夫人叫喊起来道:“吓煞我了!这是什么怪物?”
小姐道:“所以我说看不得的呀。”老夫人把他的盖头扯掉,见是自己的内侄,当即大发雷霆。老夫人坐在椅上,小姐便倚在母亲肩膀上撒娇,笑嘻嘻的拉拉扯扯,屡次被母亲甩脱了手。老夫人的生气,也不像是家法森严,而是一个赌气的女人,别过脸去噘着嘴,把人不瞅不睬。后来到底饶了他们,吩咐公子先回书房去读书,婚事以后补办。不料他们立刻就又黏缠在一起,笑吟吟对看,对唱,用肘弯互相挤一下。老夫人横拦在里面,愣起了眼睛,脸对脸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半晌,方才骂骂咧咧的把他们赶散了。
这一幕乡气到极点。本来,不管说的是什么大户人家的故事,即使是皇宫内院,里面的人还是他们自己人,照样的做粗事,不过穿上了平金绣花的衣裳。我想民间戏剧最可爱的一点正在此:如同唐诗里的“银钏金钗来负水”,——是多么华丽的人生。想必这是真的;现在是成了一种理想了。
戏往下做着:小生带着两个书僮回家去了,不知是不是去告诉父亲央媒人来求亲。路上经过一个庙,进去祝祷,便在庙中“惊艳”,看中了另一个小姐。那小姐才一出场,观众便纷纷赞许道:“这个人末相貌好的!”“还是这个人好一点!”
“就只有这一个还”以后始终不绝口地夸着“相貌好”
“相貌好”。我想无论哪个城里女人听到这样的批评总该有点心惊胆战,因为晓得他们的标准,而且是非常狭隘苛刻的,毫无通融的余地。这旦角矮矮的,生着个粉扑脸,樱桃小口,端秀的鼻梁,肿肿的眼泡上轻轻抹了些胭脂。她在四乡演出的时候大约听惯了这样的赞美,因此格外的矜持,如同慈禧太后的轿夫一样稳重缓慢地抬着她的一张脸。她穿着玉色长袄,绣着两丛宝蓝色兰花。小生这时候也换了浅蓝色绣花袍子。这一幕又是男女主角同穿着淡蓝,看着就像是灯光一变,幽幽的,是庵堂佛殿的空气了,小姐烧过香,上轿回府。两个书僮磕了头起来,寻不见他家公子;他已经跟到她门上卖身投靠了。——他那表妹将来知道了,作何感想呢?大概她可以用不着担忧的,有朝一日他功成名就,奉旨完婚的时候,自会一路娶过来,决不会漏掉她一个。从前的男人是没有负心的必要的。
小生找了个媒婆介绍他上门。这媒婆一摇一摆,扇着个蒲扇,起初不肯荐他去,因为陌生人不知底细,禁不住他再三央告,毕竟还是把他卖进去了。临走却有许多嘱咐,说:“相公当心!你在此新来乍到,只怕你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诸事务必留心;主人面前千万小心在意,同事之间要和和气气。
我过几天再来看你!“那悲悲切切的口吻简直使人诧异——从前人厚道,连这样的关系里都有亲谊。小生得机会便将他的本意据实告诉一个丫环,丫环把小姐请出来,转述给她听。他便背剪着手面朝外站着,静等她托以终身。这时候的戏剧性减少到不绝如缕。
闵少奶奶抱着孩子来接我,我一直赖着不走。终于不得不站起身来一同挤出去。我看看这些观众——如此鲜明简单的“淫戏”,而他们坐在那里像个教会学校的恳亲会。真是奇怪,没有传奇教师的影响,会有这样无色彩的正经而愉快的集团。其中有贫有富,但几乎一律穿着旧蓝布罩袍。在这凋零的地方,但凡有一点东西就显得是恶俗的卖弄,不怪他们对于乡气俗气特别的避讳。有个老太太托人买布,买了件灰黑格子的,隐隐夹着点红线,老太太便骂起来道:“把我当小孩呀?”把颜色归于小孩,把故事归于戏台上。我忍不住想问:你们自己呢?我晓得他们也常有偷情,离异的事件,不见得有农村小说里特别夸张用来调剂沉闷的原始的热情,但也不见得规矩到这个地步。
剧场里有个深目高鼻子的黑瘦妇人,架着钢丝眼镜,剪发,留得长长的掳到耳后,穿着深蓝布罩袍——她是从什么地方嫁到这村庄里来的呢?简直不能想象!——她欠起身子,亲热而又大方地和许多男人打招呼,跟着她的儿女称呼他们“林伯伯!”“三新哥!”笑吟吟赶着他们说玩笑话。那些人无不停下来和她说笑一番,叫她“水根嫂”。男男女女都好得非凡。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与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布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呛呛地走了出去。
(一九四七年四月)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传奇》里面新收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 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末了的“余韵”
,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一九四七年)
《太太万岁》题记《太太万岁》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太太。上海的弄堂里,一幢房子里就可以有好几个她。
她的气息是我们最熟悉的,如同楼下人家炊烟的气味,淡淡的,午梦一般的,微微有一点窒息;从窗子里一阵阵地透进来,随即有炒菜下锅的沙沙的清而急的流水似的声音。主妇自己大概并不动手做饭,但有时候娘姨忙不过来,她也会坐在客堂里的圆匾面前摘菜或剥辣椒。翠绿的灯笼椒,一切两半,成为耳朵的式样,然后掏出每一瓣里面的籽与丝丝缕缕的棉花,耐心地,仿佛在给无数的小孩挖耳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然而她还得是一个安于寂寞的人。没有可交谈的人,而她也不见得有什么好朋友。她的顾忌太多了,对人难得有一句真心话。不大出去,但是出去的时候也很像样;穿上“雨衣肩胛”的春大衣,手挽玻璃皮包,粉白脂红地笑着,替丈夫吹嘘,替娘家撑场面,替不及格的小孩子遮盖她的生活情形有一种不幸的趋势,使人变成狭窄,小气,庸俗,以致于社会上一般人提起“太太”两个字往往都带着点嘲笑的意味。现代中国对于太太们似乎没有多少期望,除贞操外也很少要求。而有许多不称职的太太也就安然度过一生。那些尽责的太太呢,如同这出戏里的陈思珍,在一个半大不小的家庭里周旋着,处处委屈自己,顾全大局,虽然也煞费苦心,但和旧时代的贤妻良母那种惨酷的牺牲精神比较起来,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了。陈思珍毕竟不是《列女传》上的人物。她比她们少一些圣贤气,英雄气,因此看上去要平易近人得多。然而实在是更不近人情的。没有环境的压力,凭什么她要这样克己呢?这种心理似乎很费解。如果她有任何伟大之点,我想这伟大倒在于她的行为都是自动的,我们不能把她算作一个制度下的牺牲者。
中国女人向来是一结婚立刻由少女变为中年人,跳掉了少妇这一阶段。陈思珍就已经有中年人的气质了。她最后得到了快乐的结局也并不怎么快乐;所谓“哀乐中年”,大概那意思就是他们的欢乐里面永远夹杂着一丝辛酸,他们的悲哀也不是完全没有安慰的。我非常喜欢“浮世的悲哀”这几个字,但如果是“浮世的悲欢”,那比“浮世的悲哀”其实更可悲,因而有一种苍茫变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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