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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北半侧过身子,歪头:“车牌号?”
沈南逸蓦地就笑出声,颇有意思地看着他:“京a,8开头。”
“嗯,那走吧。”
魏北几乎未曾犹豫,好似答应一起吃个饭而已。
他至今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记得怎么坐上沈南逸的车,记得如何走进那座冰冷的宅子,记得玻璃窗和地板的温度,也记得身后人的暴烈与火热。
不温柔、不留情,只是对待买来的物品那般对待他。
像沈南逸的长相一样,魏北记得,一眼能看出的薄情。
两人变成现实中俗套的“情夫”关系,在外人面前互不认识。沈南逸出门很少带他,只给钱,其他一律不闻不问。合格情人的作派。
魏北偶尔很忙,不忙的时候去夜场。他白天在家,沈南逸同在的话,必定不落下一场猛战。
但是人就会厌倦,是人就爱尝鲜。没多久,沈南逸又陆续带回其他男人。
不同在于,做归做,留宿的很少。至少不能睡在主卧的床上。光凭这点,魏北怎么看也算稍赢一筹。
可并不值得炫耀。都是买来的,谁比谁昂贵。
魏北能与沈南逸一起生活至今,并跟随他从京城移居锦官城,具体原因难明。可能是“日久生情”,也可能是应了那句“找最野的鸡,玩最紧的b。”
只是沈南逸总跟他讲,“当初我决定要你,是因为你的后颈。”
“那晚灯光照在你的后颈上,像白瓷笼着一层纱。”
“我很想要,很想咬。”
旋转开关,水声戛然而止,魏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后颈,冷笑一声。
他收拾完时,已经七点。窗外天光乍亮,这房子买在郊区,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亦感受不到早餐摊带来的市井气息。
如果魏北没有外出拍戏,必须负责沈南逸的三餐。无论前夜玩得再过火,沈南逸总会在七点半准时起床。他瞌睡少,并且有职业需要。
沈南逸写小说,出乎魏北意料。他且以为别人口中的南哥,无非是个富二代。
沈南逸不写严肃文学,偏好艳俗,出版的书目市面上很难买,分年龄层级。他的观念中,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界限并不清晰,或者说大众与文学其实密不可分。
魏北与他上床后,偶有几次过问:“您写的这些,不觉不入流,不觉难以抬上桌面讲?”
沈南逸戳灭烟头,薄情寡义的俊脸掩在烟雾背后。
“您演的电影,不觉下流,不觉难登大雅之堂。”
魏北:“我只是讨口饭吃。”
沈南逸却笑得很迷人:“不止,还是为了美与艺术。”
早餐丰盛,海鲜粥加几碟小菜。魏北刚端上桌,瞧见楼上下来一人。男的,纤瘦,漂亮,金丝雀般叫人喜欢。
魏北实则没有敌意,但眼神挺冷。不怪他,外边给人笑惯了,面部肌肉僵硬,回家懒得牵动嘴角。
男人穿了衣服下楼,看样子不打算久留。他和魏北擦肩而过时,魏北莫名生出一丝熟悉感。
不想沈南逸倒追了出来,睡袍穿得极匆忙,生怕晚一步。
“辛博欧!”
男人就停了半拍步子,很快穿鞋出门去。
魏北呆怔片刻,忽然瞳孔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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