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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悬崖勒马(第1页)

有的姑娘,她就特别傻,会觉得像我这种人她能用常规的手段拿下,也就是说做出一个温柔贤淑的样子,骗骗我让我以为她是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小能手,对我千依百顺不惜让我免费跟她睡几天,我可能就会离不开她——没用的大姐,我可能因为把你睡了觉得对不起你会给你一些钱,反正我不缺的就是这个,但是想跟我在一起这些玩意不够——你能明白吗?我自己够聪明了,我不要别人在我面前耍聪明,我的生活里有我一个人聪明就足够了,你在我面前耍小聪明立马会激起我的反感,你都不如干脆就像黄银河那样蠢得什么都不知道,我反而会怕你吃亏把你留在身边——黄银河太傻,我就愿意照顾她,嘉佳太聪明,我也佩服她愿意陪伴她,但是像小桃红这样半傻半聪明的,我就只会叉你大雷给你钱,但绝不会跟你在一起——这种女人满世界都是,太平庸了,没有趣味,我犯不上跟她们在一起——何况,你拉链拉到肚脐眼给我来这套,我嫖你一手也是你自找的,像我这样的正派人嫖完了还给你一千(不能再多了,再多那就是我吃亏了),绝大多数男人都是白嫖,白嫖倒也还好,临走像我一样去酒店前台拿走俩条华子你还得倒贴哪!

小桃红,我对她无话可说,女追男隔层纱嘛,她那么勾引我,我满心想的却是她那俩大雷,对别的一概没有兴趣,于是就催她快吃,吃完以后去迎泽宾馆洗澡——我不愿意带小桃红回家,说实话,我信不过她,谁会把一个生意伙伴的女儿带回家呢?你不怕将来如果你们算账出了问题,遇到一个像我一样的人跑来你家里嘎你全家吗?我是怕的,所以小桃红只有住迎泽宾馆的份儿...

其实我家因为我经常也不在乱码七糟的,我要回来了,提前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让她抽空帮我去收拾了一下(因为田圆的事她们再别想见着跟我在一起的是什么姑娘了),照我看我家不如迎泽宾馆好住——但是,我回了家就是要彻底放下戒备放松心情的,带着小桃红就不行,那时候我的生活环境就那样,自己也没有完成活在人间的自洽,所以就很胆小地到处提防——完全没有必要,很多事其实是防不住的,让它们来就好了,你挨个处理它们就好。那个时候我没有到这种境界,老怕生活失控,所以老想防患于未然,老觉得自己多想多做就能把事态控制在我允许的范围内——控制不到的,我说了,以我的聪明最多控制一半,另一半绝对就会是突发情况——甚至,甚至,比如小桃红,在我眼里,在你们眼里,她这么上赶着给我秀她大雷,我应该是手拿把掐了吧?不是的,有我想象不到的突发情况,或者说突发情绪,破坏了我原本可以把她大雷叉到过瘾的机会——

这中间当然我和她还聊了很多,但是大部分内容没有什么意义,我那时候已经不爱说话了,不喝二两不管是小桃红还是煤老板我都懒得跟他们聊天,有什么好说的,小桃红呢就直接去迎泽宾馆,煤老板呢我观察观察是上双肩包还是螺纹钢可以让他听话就行了,说来说去简直是浪费口水——但是其实这个事是这样的,不论是拉着小桃红去迎泽宾馆,还是扔出双肩包或者掏出螺纹钢,这都有一个交流沟通的过程,你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就扒小姑娘裤子,或者照头给别人一螺纹钢不是吗?哪有打牌上来先扔王炸的,不都得把小牌慢慢出一出?当然,有的人天生牌好怎么打都行的那种就属于例外,但是我觉得我的牌没有好到可以一上来就扔王炸的地步,所以我就经常需要忍着心烦出小牌。有的时候预先知道今天出小牌会特别琐碎,就尽量把别人约到饭店打牌,先喝二两再出小牌就没那么委屈了——所以你就懂为啥北方的酒桌文化那么发达了吧,据我观察其实有一小部分人也不是单纯就是爱吃,他也像我一样烦这个过程,就需要喝二两化解自己的委屈——不过很少,绝大多数人确实就是单纯爱吃或者爱喝,其实这也正常,我也爱吃爱喝,只不过那天那个情况我的确是没吃几口,我不爱吃海鲜有什么办法...

你还记不记得我这人特别讨厌给人剥虾,因为那天是海鲜局,有很多什么北极甜虾南极磷虾这类的刺身,小桃红就伺候着帮我剥虾,我都烦死了,我明明不爱吃,她非要在那里给我剥,剥出来我不吃吧不礼貌,吃吧还委屈自己,简直难受——而且不论我怎么说她都不信是我不爱吃,她就一门心思觉得我是懒得剥——这个真不是,我喜欢吃羊蝎子,一块骨头我能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把它嗦啰十分钟,脊髓都给它掏得干干净净,为了吃我还怕麻烦吗?我是真不爱吃海鲜类东西,你非要逼我剩下大半盘剥出来的虾肉蟹肉显得特别下贱是几个意思?

因此上,别人说话你要听,人家说了十几遍不爱吃别剥了你还在那里不停剥,你是不是有病?你以为你是对别人好才给他剥虾,一般人你搭理都不会搭理是吗?妥了,对他来说你就是那种他不会搭理的一般人,因为你强行往他嘴里塞他不喜欢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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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别老是操好心对别人好,你觉得你是在对别人好,他其实一心想着赶快去迎泽宾馆叉着大雷痛把你一X,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很快睡着,然后往你床头扔下一千块钱掉头就跑,这个狗女人简直烦死了...

所以你可以想象到我拉着小桃红匆匆忙忙往房间飞奔时是个什么心情——因为不愿意碰她的手,我是拉着她的袖口奔进房间的,进去以后也没跟她说话,她还在那里四处打量小背心和胸衣已经不见了,卫衣倒是还挂在她的脑袋上,因为我不想看见她的脸——你没忘了我曾经苦练‘佛光初现’吧,就这几件穿搭我扒它们超过二秒算我输,这是我看她傻乎乎的手下留情,不然我就应该直接去扒裤子,谁家坏人跟女人开心是先扒上衣的,我这其实是给大家一个反悔的机会——也得亏我今天是这样扒人衣服的,不然我可就犯错了——我看到了她的大雷,上去叉了叉,手感非常好,然后我就注意到她的肚子上有一条非常丑陋的大红疤,就像一条蚯蚓一样挂在她肝那个位置上——

"哎?这怎么有道疤?你还剖腹产过?"那时我的生理知识还没有那么多,一看这种大疤立马就觉得她可能是剖过孩子...

"胡说八道什么?谁家剖腹产是剖在这个位置?我以前出车祸撞得非常严重,割了半个脾..."因为脑袋上挂着卫衣说话不方便,小桃红就把卫衣脱掉过去坐在床上,挺着身子跟我说话(都这个时候了她还要装大象,还要把自己那个优点在我眼前尽力展示),"俩年前吧,那时候我还不懂事,特别喜欢玩摩托车,有一次和朋友一起出去骑车,你知道的,我们那里发煤的大车多,然后..."

小桃红在那里讲故事,我就过去动手动脚摸她那个大蚯蚓疤,好恶心真的,这又让我想起小时候我爹那个朋友,小桃红这个大疤比那个被人脸上劈一刀的叔叔那个疤小一点,短一点,隐蔽一点,但是一样丑恶——所以我这辈子没玩过肚子上带疤的女人,不管别人是什么疤,但凡她肚子上不干净我就提裤子走路二话不说——我也不知道自己这个毛病哪来的,怎么回事,但是确实就是这样的,我一看见那种大疤立马就萎了,根本雄起不了——之所以我还忍着恶心甚至上去摸小桃红那个疤,其实就是因为她的雷太大太漂亮我非常喜欢,不愿意轻易放弃,想克服自己这个毛病——不行的,克服不了,我越看越觉得恶心,甚至注意力都没法放在她的雷上了——

"我不知道你以前经历过生死,对不住,对你的态度太轻浮了——你把衣服穿上吧,玩不了了,我可能一会儿就走..."等小桃红讲完故事,我已经彻底萎了,就躺在床上双手枕着脑袋跟她说。

"没关系的...我很喜欢你,你怎么对我无所谓..."

"你没关系我有!我不能欺负你是个傻子就跟你睡觉,你喜欢我那不是你在我这里吃亏的理由,大家都有喜欢的人,喜欢别人又没错对不对,只是...我跟你明说了吧,我看不上你,不会跟你谈恋爱的——如果没有肚子上那道疤,我们还可以玩一玩,但是那道疤太恶心了,让我想到一点东西——别人也是人,别人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留下这么可恶的一道疤,恐怕就是为了提醒我她的命运太坎坷了,没必要再加上我给她上强度——人家好不容易活下来不是为了给我这种贱人糟蹋的,你去找一个能真心跟你谈恋爱的人吧,我不行,我有喜欢的姑娘..."

"你是不是喝多了?"小桃红,她不信我说的话,居然这么问我。

"喝多不喝多的不要紧,反正你又逃过一劫,我要是糟蹋你,你受不住的——走啦!"我一个老驴打滚跳起来准备走,"我就不给你钱了,咱们毕竟什么都没做...哦,对了,你放心,我和你妈妈的生意只会越做越红火——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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