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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吃过早餐之后,李旭罕见的想起了自己的正职并不是幼儿保姆,夹着自己的公文包溜达着去了公司。走之前还依依不舍的和小家伙告别。
等到李旭走后,林斯年开始给腓腓换衣服。小家伙在李旭这么多天坚持不懈的投喂下身上总算是长了些肉,换衣服的时候看到腓腓露在外面跟藕节似的小胳膊小腿儿,林斯年欣慰的伸手捏了捏,心中说没有成就感那是不可能的。
顺带还表扬了一下小家伙,“嗯,腓腓最近表现的不错,都开始长肉肉了。很好,我们要继续保持,每天都要多多吃饭好不好?”
小家伙完全没有厌食情绪,也不像一般这么大的孩子一样每次吃饭都要和大人斗智斗勇。对于林斯年交给他的任务根本没有一点抵抗情绪,一边伸手让爸爸把自己的手往袖子里套,一边声音清脆的答应:“好!多吃饭,长肉肉,腓腓就会身体健康不生病。腓腓说的对不对爸爸?”
林斯年对着小家伙的额头亲了一口,“说得对。”
腓腓在家的时候一般穿的都是林斯年后来给他买的小睡衣,像今天这身儿还是买回来之后第一次穿。
嫩黄色的套头小帽衫衬的小家伙显得越发白皙可爱,买衣服的人还十分细心的买了没有抽绳的款式。
小家伙的头发并不完全是黑色的,在阳光或者灯光下会有些微微的棕。小手扒了扒落在额头上的头发,腓腓现在正站在镜子跟前仔细打量着自己这一身装扮。
看他有些好奇,林斯年笑着说道:“爸爸今天要带你去看爷爷奶奶还有大伯,他们还没有见过腓腓呢。”
“爷爷,奶奶,大伯?”腓腓重复,“是谁?”
小家伙显然没明白这三个词代表的含义,对于这种情况林斯年已经适应了,接着解释道:“爷爷是我的爸爸,奶奶是我的妈妈。大伯是我的哥哥。所以爸爸的爸爸腓腓要叫爷爷,爸爸的妈妈腓腓该叫奶奶,爸爸的哥哥就是腓腓的大伯。懂了吗?”
其实林家远不止这些人,林景历的妻子赵诗涵,大了腓腓十一岁的堂哥林翰。再说远一点,还有林国盛的两个兄弟,论起来都是小家伙的爷爷,他们也有儿子女儿,孙子孙女。最大的都在上大学了,最小的才一岁多。
只是林斯年怕一口气说太多了小家伙不懂,记不住。所以就先说了这三个让小家伙慢慢记,剩下的等见了面再说。
小家伙若有所思的点了点脑袋瓜,“懂了。”
林斯年看他一脸凝重懵懂的样子,也不知道是真懂了还是假懂了。按理来说腓腓都三岁了不可能连这些也懵懵懂懂的不知道,可是事实就是小家伙是真的对什么都迷迷糊糊,一知半解的。
小家伙又不傻,只是小孩子就是一张白纸,所有的东西都要大人教。之前冯悦怡到底是对小家伙多不上心才会造成现在这种情况。
不过也好在小家伙年纪还小,还不记事,被冯悦怡送来这么久除了第一次醒来找了一次妈妈,之后就再也没有提过。
腓腓才三岁,一切都来得及。就算从头开始教林斯年相信自己也能教会小家伙。不能让他家孩子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
出了门,林斯年动作十分自然的抱起来腓腓,顺手还给他整理了一下戴在脸上的口罩。从小家伙清澈的瞳孔中,林斯年看到了全副武装的自己。
接人的车是林景历派来的,一早就等在了林斯年家的楼下。从上车,一直等到到了林家老宅还要步行的一段路,小家伙的那双腿从头到尾就没派上过用场。
出门后的林斯年早就不知道把自己之前那番:不让小家伙输在起跑线的话给抛到哪里去了。
他家小朋友还这么小,长得又这么可爱,出门让爸爸抱着怎么了?跟人生起跑线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林斯年一边走一边估摸着腓腓应该把之前的知识点消化的差不多了,于是问道:“爸爸考考你,等一下屋子里面都有谁?”
小家伙坐在爸爸的臂弯里,回答的毫不迟疑,“有爷爷,奶奶,和大伯。”
“腓腓真聪明,爸爸说的全都记住了。”林斯年真心实意的夸奖道。
夸完之后又继续说道:“其实屋里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大伯的儿子,因为比腓腓大,所以腓腓要叫哥哥。还有大伯的妻子,腓腓要叫大伯母。”
这次小家伙反应的很快,“所以大伯,哥哥,还有大伯母是一家人对不对?大伯是爸爸,大伯母是妈妈,哥哥是小朋友。”
他之所以反应这么快还是因为以前冯悦怡总是会说,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个傻子,她现在早就应该嫁给林斯年,成为林斯年的妻子。而不是带着他这个傻子待在出租屋,每天还要她辛苦出去赚钱工作。
冯悦怡说的多了,腓腓朦胧间自然也就有了印象。
“说对了,宝宝真棒!”林斯年觉得小家伙确实很聪明,虽然常识问题有些欠缺,但是逻辑却比一般的三岁小朋友强。
反正在林斯年看来,他儿子哪哪都好,就算别人家的小朋友再好,在他心里也是小家伙最可爱,最聪明。
自带亲爹滤镜。
腓腓在林斯年一句句不遗余力的夸赞中飘飘然,如果他在当小神兽时候的小尾巴还在的话,现在一定已经翘高高了。
所有人,包括林斯年的粉丝都觉得,如果以后林斯年有了孩子,那他一定会是个严父。没想到这个公认的猜测在真正的事实面前翻车翻得直接掉下了悬崖,连车身都摔得是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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