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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家里被写了血书,用了迷幻剂,水箱被装了浓硫酸之后,楚鸣天便不再在家里住了。
不是因为胆小,而是因为他一直想不通一件事,那就是冥刺是怎么知道自己的住所的?
其次,楚鸣天觉得现在如果对方知道了自己的住所,那么自己就处于一种敌暗我明的状态,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所以自己必须也把自己隐藏起来,这样双方才能回到同一起跑线上,都是躲在暗处。
这样一来就看谁先露出破绽,让对方逮到,然后置对方于死地。
孙子兵法里有意思是这样的一句话,如果双方实力差不多那么自己先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处于一种不败的状态,也就是先为不可胜,然后等待着对方露出破绽,趁机取胜。
高手过招往往一个破绽就决定了生死。
双方都是高手的话,就出现你也别想轻易战胜我,我也不可能轻易战胜你,所以高手们会进入一个相持阶段,而这个阶段是无比关键的,因为这个阶段就是暴露自己破绽缺点的阶段,如果哪一方先暴露出了破绽缺点被对方抓到了,那么这一方的结局就可以预知了。
楚鸣天当然知道以现在的状况自己必须躲起来和冥刺玩一局猫抓老鼠的游戏,当然这出游戏是相对的,没有谁是猫,也没有谁是老鼠。
谁先找到对方,并且丝毫没有让对方察觉到,然后一击必中,那么被找到的被击中的就是老鼠,反之亦然。
楚鸣天的藏身处是一些流浪汉和乞丐栖身的高架桥下,这里离自己的房子不是很远,楚鸣天觉得冥刺一定还会到自己的房子周围观察,伺机而动,所以他必须躲在敌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观察着。
楚鸣天戴了假发,将整个脸都掩盖起来,衣服穿得跟乞丐完全没有区别,褴褛不堪。
现在楚鸣天这幅穿扮就算是颜如意见到了为未必认得出来,楚鸣天为了对付冥刺也是下了血本了,不惜把自己弄成乞丐,想到这里楚鸣天不禁对想对冥刺说一句,你是第一个让我不惜扮演乞丐来对付的敌人,当然也是最后一个。
颜如意再也跟踪不到楚鸣天了,颜如意还有些欢喜,她以为师哥真的听她劝告离开了这个地方,这样她终于把提着的心放到了肚子里了,可是她如果知道楚鸣天根本就没有离开只是隐藏了起来,伺机而动的话,她又会作何感想?
楚鸣天还不时的会看到颜如意在他房子附近出现的身影,楚鸣天心想,颜如意一定以为自己离开了,这下她应该是对自己放心了吧。
林潇潇最近心情一直很低落,因为她见到楚鸣天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她以为楚鸣天是故意避开她,不想见到她,所以她的心情也随着见不到楚鸣天而显得很是低落。
有段时间她老是去敲楚鸣天的门,可是没有人回应。她打电话问肖克瑾楚鸣天是否因为要躲避自己而搬了家,肖克瑾说没有啊,他一直住在老地方啊。
楚鸣天在隐藏了身份以后注意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有一次林潇潇和颜如意相遇了,因为那次炸弹事件林潇潇很怕颜如意,觉得颜如意就是一个蛇蝎心肠的毒妇,一直想要躲开,可是颜如意却不让她躲开,硬要拦住她的去路,然后抬起了她的下巴,仔细的端详了起来,就像是端详一件精美的瓷器,或者其他艺术品。
因为隔得远,楚鸣天听不清楚她们之间的对话,但是楚鸣天学过一点怎么读唇语的方法,所以他略微猜测到,颜如意也许会说,像,还真有几分她的样子。
林潇潇当然不知道颜如意所说的‘她’是指谁了。
但是楚鸣天身体的某个位置却有些隐隐作痛,难道真是因为她像她,所以自己才会一直让她纠缠着,如果不是这个原因的话,自己是否真的会搬离这里。
因为站在高架桥的人行道上刚好可以看到自己房间门和林潇潇的房间门,还有两道门之间的过道,楚鸣天经常会看见林潇潇去敲自己的房门,然后脸上挂着失望离开,像丢了魂一样的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有时候她手里还抱着刚煲好的汤,可是敲了敲门后,又失落的抱着手里的汤回了自己的房间。
楚鸣天看着她这样每天都会重复好几次的行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楚鸣天的眼睛感觉有些湿润,一定是眼睛里进了沙子吧,楚鸣天这样安慰。
“真是一个傻丫头,见过傻的没有见过那么傻的。”楚鸣天次日又看到了林潇潇去敲他的房门的时候这样对自己说,可是眼睛里却是满满的湿润。
似乎对方完全知道了楚鸣天的所思所想,自从楚鸣天扮演乞丐流浪汉之后,他窥探着自己住所周围,可是再没有出现一个形迹可疑的人出现在他住所周围。
楚鸣天不禁感觉到真如颜如意所说这次遇到了高手了。
他似乎完全理解自己的所思所想,也和自己玩着一样的把戏,你不是要守株待兔吗?那我就让你守株,但是兔子嘛?免谈,楚鸣天这样想着,看样子得变化一下思路了,有什么思路是对方想不到的呢?
对方也真沉得住气啊,不是死神来临了吗?至少要行动起来啊。
不过转念一想也是现在比的就是谁沉不住气先动了起来,那么躲在暗处的就可以伺机而动了。
现在的两人就如同是黑暗之中的两只鬼,谁先露出獠牙,谁先死。
楚鸣天过着流浪汉的生活,以地为床,以天为被。
没过多久,在这群流浪汉之中多了一个成员,这个成员的行为举止很怪异,楚鸣天知道机会来了。
但是很快,他就明白了这不是机会,而是羞辱,对方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强大的多得多,他似乎是在和他的猎物玩游戏,等他玩累了,危险就降临了。
楚鸣天必须以跟更高超的思维来想问题,也许这样才可以胜他一筹,楚鸣天就是这样的人,遇强则强,所以他要找更强大的对手过招,这样他觉得他才会更强。
作者不鸣飞说:四更,晚上好。据说美国人有个习惯,他们从不加班,下班第一件事情就是投入到自己的爱好之中,很多美国人都有自己的爱好,他们很愿意花时间金钱来弄自己的爱好,前段时间看《朗读者》里面有个老外因为热爱汉字而花费了自己一生的积蓄去研究汉字,这个老外对我的触动很深,汉字就算是在中国的研究人员之中能把他当做饭碗的也很少,一个老外花费毕生积蓄研究汉字值得吗?这在某些人眼中一定是傻逼,但是他爱汉字,这一点就足够了,他获得的快乐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我一直试图将码字培养成我的兴趣爱好,让我花时间去做这个爱好并享受其中,但是还是没能做到,如果哪一天,我不再靠毅力或者自律去码字,而是靠喜欢沉迷其中以另一种激情模式去做这件事,那说明我真的爱上了码字,我深信会有那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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