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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弟们不知高长松复杂的心情,摩拳擦掌过后道:“十二郎,可否请乌云变大?”
高长松:?
怎么,是想乘猫咪巴士拉风地登场吗?
却听葛巢道:“哎,不成,我们太重了,把乌云坐坏怎么办?”又以充满希冀的眼神看向高长松道,“可否请乌云带着你去玄都观?”闪亮登场一个人就够啦!
嘿嘿,肯定把正一、茅山他们羡慕死。
高长松:“……”
好强的攀比心哦!
倒是乌云舔舔爪子,大方地说:“其实我无所谓喵。”他说,“我可以变得如山岳一般大喵,别说是几个人,哪怕托起玄都观都绰绰有余喵。”随即骄傲地挺起了胸膛。
让乌云没想到的是,他这番话不仅没引来灵宝派道士的夸奖,相反,他们的表情都凝重起来。
“啊,这样不成啊,如果被知道的话……”
“跟脚越好,危险越大。”
“不行不行,要保护好我方狸奴。”
高长松也将乌云举起,与自己视线平齐,慎重道:“这话可不能给外人听去了,你有多大的神通天知地知便可,若给有心之人听去,跟你强行结契怎办?”道门内的驭兽手段还是很多的。
乌云看高长松这样撇撇嘴道:“知晓了知晓了。”内心感叹,哎,十二郎就瞎担心,人族如此喜我,怎又会害我?
最后决定由乌云载两人去玄度观。
至于第二人……
……
孙元翔蹲在瓦片上手放额前,做眺望状:“御剑飞行、御剑飞行……哦!来了个大葫芦,有个性,他难道不觉得那大葫芦更适合在海上漂吗?”
“嘎吱嘎吱嘎吱……”
“真穷啊,就没谁养得起坐骑吗?”孙元翔逼逼叨叨说个不停,“听闻天竺路上有一大妖名为牛魔王,养了头避水金睛兽,嘿,你说现在妖魔如此拉风,怎么我人族反倒不行了?驭兽之术可是我等人族发明的。”
“嘎吱嘎吱嘎吱……”
孙元翔:
他扭头,以“”的眼神看向一直在咀嚼巨胜奴的钟离珺抱怨:“你能不能别吃了,咯吱咯吱的,渣滓都要落我脸上了。”
“嘎吱嘎吱……”钟离珺将嘴里的碎渣吞下去,气定神闲道,“不可能,我咀嚼时从未张嘴。”
孙元翔:“……好的呢。”
钟离珺吃的巨胜奴,属于酥蜜寒具,是种用酥油、蜜水和面,外粘黑芝麻的油炸食品,巨胜是黑芝麻的别称,奴在唐代指小,它看着很像是现代的小麻花,很适合嘴巴寂寞时磨牙齿。
孙元翔也是修士,他其实长钟离珺不少岁,因驻颜有方,还是副美青年的样子,长安城内行走的皇城修士都不大愿意与他一同走,原因无他,孙元翔话实在是太太太多了,你不理他,他还能自娱自乐,也不是每人都能承受碎碎念魔音贯耳的,最后他干脆跟从不嫌他话多的钟离珺在一起了。
钟离珺在点评美食时,可跟他组成碎碎念二人组。
孙元翔也被派来维持秩序,他就喜欢看道门人打架,因此早早寻了个玄度观附近梁上的好位置,眼下各路人马往玄度观汇集,他也不忘点评一番他们的交通工具。
“哎,跟我们那时没差。”最后孙元翔长叹一口气道,“御剑飞行是我的道门的脸面啊,哎,也就看谁的剑更好罢了。”
如此说着,又换个蹲坐的姿势:“哎,不是说今岁有三五斩邪雌剑吗,怎没看到。”
雌剑:人家可是女孩子,怎能让臭男人踩在身上,哼唧!
正当这么说时,头上吹来一阵凉风,甚至挡住皎洁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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