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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磊站起来:“睿哥,吃饭吗?”
黎英睿打了个哈欠:“不怎么饿,给我冲杯咖啡。”
话音刚落,就见丁凯复从沙发上猛弹起来,风一样地出去了。
余远洲这一天过得相当糟糕。
工作连连出错,图纸上那几个破数字乱码似的,怎么都进不来脑子。
晚上下班回来又是抓心挠肝的。想看个电影,十来分钟哪个是主角都没记住。
他扣上电脑,披衣服出了门。
夏末的夜,飘着似雾非雾的毛毛雨。静荡荡的街,像是大狗的湿鼻头,难受地一嗅一嗅,就是打不出那个喷嚏。
余远洲没撑伞,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下了雨。两个肩膀潮嗒嗒的发沉,像是骑了个鬼怪,挥之不去。
他食指抹了下眼角,心里翻搅着难受。他知道自己难受的是什么。是难受自己没出息。
和丁凯复发消息这一年,他再度对这人生了情。所以当看到黎英睿疏离的态度时,他竟有种失恋的痛感。
结果呢,还他妈是这个王八蛋。就好像他喜欢丁凯复是天生的似的。
这怎么能让他不为自己难堪?爱上刽子手的杀头犯,都贱出邪了。
余远洲摘了表,借着昏暗的灯光看腕子内的疤。叠着的三四条,深红的,带着缝合的印迹。
表皮的伤口已经长上了,但是神经和肌腱的损伤还没好利索。尤其是掌长肌断裂后的修复,并不理想。前阵子局部产生了粘连,活动时有轻度的牵拉感。
他右手拇指轻轻搓着腕子内凸起的疤,眸色越来越深。丁凯复,为什么就不肯放过他呢。把他伤得这么深,这么惨,又来演绎这一出情深深雨濛濛干什么呢?
余远洲不相信丁凯复爱自己。因为他了解丁凯复。这人霸道惯了,他只是想要征服。越是逮不着,他就越来劲儿,就像是享受狩猎的乐趣。
就是这么一个混账!应该恨,应该忘!可心里那点情,就跟陈年老锈似的,怎么刮都刮不干净。
这让余远洲感到恶心。对自己恶心。他站在马路上,扇了自己一耳光。随后用手腕抹着脸,委屈地哭了起来。
他讨厌自己这种娘们唧唧钻牛角尖的样儿,可越是自我厌恶,抑郁的黑狗就越是撕扯。周遭的一切都开始远去,他又掉进了湖里。
忽然拐角出现一辆拖车,两道车前灯的强光破开雾气,直直打在他的身上。
时间缓慢地拉长,感官快速地远去。他忽然觉得自己‘消失’了,眼睁睁看着车头冲他扑过来。
伴随着一声尖锐急促的喇叭,他像是被人用铁锹拍了大臂。紧着一股失重席卷而来,强烈的光晃过他的眼睛,天旋地转间除了白什么也看不见。
等四周恢复了寂静和昏暗,他才从那种诡异的消失感中稍稍清醒。
他扶着昏沉的脑袋,迷迷糊糊地拍压在自己身上的人:“sorry...”
耳边响起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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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工作,要娱乐,但更要逍遥安逸的生活。高山飞雪,碧水扬帆,放马草原还能探秘深林,我的地盘风光秀美。教堂,学校,警察局医院,社区,俱乐部,还有一个小政府要运行,作为本地最高领导人我表示压力很大。一颗领主之心,几座农牧林场。数位萌宠娇憨,一群手下能干。春风暖夏夜亮,秋月圆冬雪晴。人间若有天堂,则必在落日镇。大家好,我...